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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方应缴税费全由买方付 房市潜规则妨碍调控?[1]


发布日期:2008-2-16  信息来源:

  记者近日在一些城市二手房交易市场采访发现,国家屡屡出台诸如加税等“新政”限制买房投资行为,以抑制房价上升,但实际上,应由双方交纳的税费最终都“愿打愿挨”地落到了买主身上,卖主无丝毫负担,更激起了部分人投资房产的欲望。据调查,这实际上是一条房市“潜规则”。

  记者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厅遇到一对六十多岁的退休夫妇,三代人五口居住在一套50多平方米的狭小楼宅里,生活极为不便。夫妇俩攒了一二十年钱,经中介机构介绍,准备买套二手房,谈妥了价格,来签协议办手续,不料对方说,他们需要再准备近3万元的税费款,且国家规定的应由卖方缴纳的也全部由他们代缴。

  近来,国家增加了房屋交易税费,尤其是对拥有多套住房的卖主,要求缴纳较多的税额,目的是限制投资性买房,抑制房价过快增长。这包括登记费、手续费、契税、印花税、所得税、营业税等,其中所得税及营业税税额较大,明确规定由卖方缴纳。但实际上现在二手房交易的税费基本上全由买方缴纳,显示在市场信息栏上的二手房出让价,基本上是卖主的“税后价”,而且全国大多数城市情况基本相同。在济南房地产交易中心,一位买房者无奈地对记者说:“都是这样,现在是卖方市场,不然人家不卖给你呀。”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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